前 言
DPS防水永凝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DPS防水永凝液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水泥混凝土或砂浆基面上作刚性防水处理的DPS防水凝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5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T2419 -----1994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 8076----1997 混凝土外加剂
GB/T8077-----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GB/T9779----1988 复层建筑涂料
GB/T 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idtISO679:1989)
JC 474---1999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GBJ 82-----1985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
JGJ5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 53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DPS防水永凝液
是以无毒聚碳酸脂活化氧化硅为主要成分,可渗透至混凝土或砂浆内部,与游离碱产生化学反应,生成稳定的晶体物质,有效堵塞混凝土或砂 检砂浆试件
在基准砂浆试件表面涂刷DPS防水永凝液后的试件。
3.4基准混凝土试件
采用本标准规定配比所制成的混凝土试件。
3.5受检混凝土试件
在基准混凝土试件表面涂刷DPS防水永凝液后的试件。
4 要求
4.1 外观
DPS 防水永凝液应无色透明。
4.2性能
4.2.1匀质性
DPS防水永凝的匀质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DPS 防水永凝液匀质性指标
性能 |
单位 |
指标 |
气味 |
|
无 |
可燃性 |
|
不可燃 |
颜色 |
|
喷涂后无色透明 |
密度 |
g/cm3 |
1.070±0.050 |
PH 值 |
|
11.0±1.0 |
4.2.2使用性能
DPS 防水永凝液的使用性能应符合表2 的规定。
表2 DPS 防水永凝液使用性能指标
试验项目 |
单位 |
指标 |
受检砂浆试件2h 表面透水率比 |
% |
≤85 |
受检混凝土试件抗渗等级 |
|
≥S10 |
5 试验方法
5.1试件制作
5.1.1基准砂浆试件制作
5.1.1.1水泥采用符合GB 175规定的52.5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砂采用符合GB/T 17671
-----1999中第5.1规定的标准砂。
5.1.1.2 水泥与砂的重量比为1:3。
5.1.1.3 按照GB/T 2419-1994确定砂浆用水量,流动度控制在140mm±5mm.
5.1.1.4砂浆搅拌成型及养护按照JC 474-1999 中6.2.3和6.2.4的规定执行,采用水养护。
5.1.1.5 试件尺寸为φ 100mm ±10mm*20mm±1mm。
5.1.2基准混凝土试件制作
5.1.2.1水泥采用符合GB 175规定的52.5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砂采用符合JGJ 52规定的中砂;碎石采用符合JGJ 53规定的5mm -25mm 连续级配碎石。
5.1.2.2水泥用量为330kg/m3±5kg/m3;砂率36%-40%;用水量应使混凝土坍落度达到50mm-70mm。
5.1.2.3混凝土搅拌成型,养护应按照GB 8076-1997中3.3和3.4的规定执行,采用水养护。
5.1.2.4抗渗试件尺寸为顶面直径175mm,底面直径185mm,高度150mm的圆台。
5.1.3受检砂浆和混凝土试件制作
5.1.3.1 基准试件标准养护21d 后取出,并清洗表面油污。
5.1.3.2 待试件呈面干状时,将DPS防水永凝液用喷雾器在试件所有外表面喷涂,1h-1.5h后再喷涂第二次直至饱和为止,并在喷涂后的2h内,每天对试件喷水雾4次(薄薄的一层水,不得有积水)。然后将处理过的试件仍置于标养条件下养护。抗渗试件顶面不涂刷DPS 防水永凝液。
5.4可燃性
可燃性试验按如下规定进行:取200mlDPS防水永凝液放入烧杯,将燃烧的棉球浸入溶液中,若火焰熄灭则为不可燃.
5.5颜色
颜色试验按如下规定进行:取4块干燥,表面平整的基准砂浆试件,2块试件喷涂DPS防水永凝液,待其干燥后,与未涂试件比较以确定颜色。
5.6密度和PH值
密度和PH值试验按GB 8077进行。
5.7受检砂浆试件2h表面透水率比
5.7.1 将养护好的基准和受检砂浆试件放入75℃-80℃的烘箱中干燥至恒重,即4h质量损失不大于1g,并记录试件质量。
5.7.2将烘干后的试件水平放置,用硅胶将试件同75mm玻璃短颈漏斗(上接5ml移液管)间的缝隙密封好。移液管与玻璃短颈漏斗之间可 用小的塑料管连接,但上下需保持垂直。试验仪器参照GB/T9779-1988,如图1所示。
5.7.3待硅胶干燥后往移液管中快速注入蒸馏水(此时开始记时),直至距离试件表面约250mm,放置2h,称取试件重量
5.7.4基准砂浆试件2h表面透水率,按下列公式(1)计算:
Wc-----基准砂浆试件表面透水率,单位为%,计算精确至1%;
mo----基准砂浆试件干质量,单位为克(g);
M1-----基准砂浆试件表面透水后质量,单位为克(g);
表面透水量以三个试件平均值为实验结果。
5.7.5受检砂浆试件2h表面透水率,按下列公式(2)计算:
Wt-----受检砂浆试件表面透水率,单位为%,计算精确至1%;
Mto----受检砂浆试件干质量,单位为克(g);
Mtl-----受检砂浆表面透水后质量,单位为克(g).
5.7.6受检砂浆试件2h表面透水率比,按下列公式(3)计算:
Wt----2h表面透水量降低率,单位为%,计算精确至1%;
We----基准砂浆2h表面透水量降低率,单位为%;
Wt----受检砂浆2h表面透水量降低率,单位为%。
5.8受检混凝土试件抗渗等级
混凝土受检试件的抗渗试验按照GBJ 82-1985规定进行,当抗渗压力加至1.1MPA后,检查试件渗水情况,确定抗渗等级。
6 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本标准采用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产品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才能作为合格品交付。
6.2检验项目
6.2.1出厂检验项目为表1规定的匀质性指标。
6.2.2型式检验项目为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6.3组批检验以同一原料,同一配方,同一工艺生产的40tDPS防水永凝液为一批,不满40t者亦为一批。
6.4型式检验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产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C 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每年进行一次;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
6.5抽样
出厂检验复验抽样需在同一合格批中抽取。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品中抽取。
每批应从全部产品中等量取样,试样总量不小于1kg。每个编号样品应充分混合,分为两等份。一份由公司按本标准规定的设计方法进行出厂检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备查。
6.6判定与复验规则
检验中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该批检验为合格。
检验中若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应从原批产品中加倍抽取取样本对不合格项目复验。复验中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检验为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DPS 防水永凝液出厂时,应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净含量,批号,出厂日期,并附产品合格证。
7.2包装对DPS 防水永凝液的包装主要采用20L的专用塑料桶。
7.3运输和贮存
DPS 防水永凝液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保持密封,不得混入其他杂质,贮存大于24个月后,应重新检验产品的密度和PH值,以确认其质量是否变化 |